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專營電子支付-智付寶獲准-101937564.html



官員指出,智冠旗下智付寶檢具相關文件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金管會經洽會中央銀行意見後,審核通過該公司申請案,智付寶未來得經營的業務項目包括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及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

此外,目前待審中電子支付機構還有網家旗下的國際聯跟台灣第三方支債務協商付兩家業者。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9日電)因應行動支付趨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核准智付寶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成為繼歐付寶、樂點之後的第三家專營機構。

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今年5月正式上路,金管會表示,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經營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者,應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金管會表示,隨著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兼營電子支付機構提供的電子支付帳戶普及運負債整合用,將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元、便利及安全的電子支付工具,進而建立安全、便利及信賴的金流支付環境,相信對於促進我國電子支付產業及電子商務發展,均有正面助益。1041229

專營電子支付 智付寶獲准

內容車貸來自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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