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4/08/11

訊利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新任執行長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執行長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張宇仲執行長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訊利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新任執行長競業禁止之限制-090955219.html



照案通過。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信用貸款: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車貸

第二條第21款信用貸款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新聞中心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9FAD03AD1950681E
arrow
arrow

    t19bv7xth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