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來自YAHOO新聞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1)本公司己於104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

7.發生緣由:

議,於符合前述發行總股數上限規定,改由一年內分次發行。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2.公司名稱:奇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權利新股為700仟股,每股面額新臺債務協商幣10元,總計發行金額為新

6.報導內容:不適用

幣10元,無償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9日

8.因應措施:不適用

8日。信貸

第二條第49款



權利新股案,擬發行總股數(上限)為7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臺幣7,000仟元,並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04年10月8日。因稍後預

計獲配員工異動影響,故本公司於104年8月21日再經董事會決

1.事實發生日:104/08/21

(3)本公司於104年8月貸款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04年度第一次

限制員工權貸款利新股股數為579仟股,增資基準日仍為104年10月

(2)原本公司於104年8月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04年限制員工

(4)可能費用化金額:本公司104年8月21日董事會決議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579仟股,每股以新臺幣10元發行,若全數達成既得條

件,以104年8月20日(董事會前一日)之收盤價每股新台幣81元

估算,其可能費用化之總金額為新台幣46,899仟元,於既得期間

分年認列金額第一年為新台幣28,139仟債務協商元,第二年為18,760仟元。

奇偶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發行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金管證發字第1040028821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奇偶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發行事宜-080539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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